Wed 19 Nov 2008

最近深思了許久, 何謂設計? 是美學? 創意? 使用性? 還是什麼我遺漏的人性嗎? 前幾天跟我們新團員, 傑克猴, 閒聊到我們買的書好像都是越買越回頭, 從設計大師的作品收集,到現在的
“馬步”書, 基本到不能再基本的設計書. 我當下好像領悟到什麼似的, 要是繼續往回推, 不就是
不認識設計?
高爾夫球天王, Tiger Woods(老虎伍茲) 曾經在全勝時期忽然停止參加所有比賽, 回家練自己一點都不拿手的打法. 灌籃高手作者井上雄彥聽說也是停筆跑去練陌生的書法. 數年後, 伍茲從回江湖後以全新的打法奪冠多年, 井上雄彥則是拿到書法段帶後畫出驚人的浪人劍客.
最近的迷思也讓我漸漸步入了達摩面壁的路途. 所謂近墨者黑, 瘋狂的一頭栽進設計這麼多年來, 我錯過了很多事物, 也許導致我的傲慢與偏見. 卡通新普森有一集讓我很感動, 爸爸Homer搞雜了一切被老婆趕出家們, 頹廢了一陣子他終於回家跟愛妻離婚. 老婆哭泣的簽下同意書後, 爸爸Homer黯然的走出家們; 緊接著, Homer與一位牧師一起走進家們, Homer跪在地上說,
“你願意再嫁給我一次嗎?”
因為工作的關西, 我很難100%的離開設計, 但是我會遠離它, 越遠越好, 最好可以忘記. 然後,
全新的我會再來認識一次你.
November 19th, 2008 at 9:40 pm
感覺上好像是用另一面,一個不認識的角度去重新認識這塊領域
這應該是任何行業都容易有的問題,深陷其中久了,當局者迷?
ps文中提到的是老虎伍茲?
November 20th, 2008 at 11:47 am
基本的“馬步”設計書,不就是花花設計世界的原點嗎,感覺你又會體會出更接近你自己的全新風格!!!
November 20th, 2008 at 2:58 pm
Nile,
感謝糾正, 已經修正了:)
pshe,
是不是新風格還不曉得, 希望得到的是一個新觀點.
November 21st, 2008 at 6:24 am
可能做設計跟藝術創作不太一樣的地方就在於必竟他還是一個商業行為,要顧慮到業主和市場的需求,不能完全只顧自己創作的英雄主義,久而久之可能會感到疲乏、失去自我等的感覺吧
有時我常會回想那段初出芧蘆青澀時期,雖然作品不成熟,但心中卻是澎湃的覺得可以那樣做、可以這樣做的天馬行空
November 25th, 2008 at 9:19 am
oneone,
你提的觀點比較偏學界 vs 業界的認知落差. 這篇心得單純來於對自己看設計的角度質疑. 以往我比較會鑽視覺/互動上的牛角間, 卻忽略了整體廣告/行銷的大視野…
November 28th, 2008 at 11:36 am
其實我這兩三年有觀察台灣的網頁設計,但是是很純粹從設計的角度去看這些東西,我蠻常發現,越來越的的技術跟風格充斥,為了3D而3D、特效而特效,當一窩蜂的設計師在鑽研著更酷的按鈕、更酷的轉場等等時,最基本的編排似乎常常被忽略。
尤其是文字的編排、位置、空間的安排等等,真的看起來不是那麼的用心,也許 USER 不會在意這個行距夠不夠、標題跟內文區分的明不明顯、這個段落屬於哪個標題、行與行之間、段落與段落之間的關係是如何,但我相信大部分的人區分得出來什麼樣的編排看起來舒不舒服,閱讀起來輕不輕鬆。
我一直很重視最基本的內容編排,尤其是文字(OK,雖然有些很趕的案子的確會隨便一點,但也不置於離譜)。如果我們是負責將客戶要傳達的資訊傳達給每個 TA,那為什麼不能創造一個最讓人能感覺到舒服的環境下去達到效果,或許這才是我們做這一個行業的本質吧。
December 1st, 2008 at 1:44 am
認同樓上, 常會看到一堆網站擁有很炫的設計, 但只會讓你驚奇一下, 稍後就開始問…到底怎麼用??
使用介面的親善度也是很重要的
December 9th, 2008 at 11:26 pm
今天搭車時,想起一件往事。
8-9 年前,Johs還當設計師時,做了一版公司官網。
那是用flash和很多數學程式搞出來的網站。
飛來飛去的物理特效一堆,自己覺得很滿意。
廣告公司(丟案子給我的)的朋友說:那網站我不太懂是什麼意思。我回答他:如果懂flash的人,會知道那網站(程式)做起來還蠻難的。朋友好像只是點點頭,有點同意但又不是非常認同的感覺。
當時那個耍炫的網站,我蠻堅持的,而且自以為是。
我只是想要表現我很厲害,想讓其他設計師覺得我很厲害。
我完全不在意那網站的Target Audience(其實是客戶)。
我也不知道公司網站概念(Concept)和企業本質(Content)是什麼。
幾年後,我離開軟體操作這件事。
我發現,當一位成功的設計師,必須讓自己越來越厲害。
但「表現自己很厲害」卻不是做設計的本質。
當我是老闆身分,經營設計公司時,我覺得「做生意」才是本質。當我是職業設計師時,我覺得「把案子做好」才是本質。
這裡的「本質」二字我是指:核心價值和本職工作。但以前我並不是這麼想的。
對於設計,我雖然有很高的理想,但除了理想,其實本質仍是賺錢這件事。必須要能夠賺錢,才能夠養公司,幫自己和夥伴創造理想。
而後,Johs又重新回到設計業,跌跌撞撞好多年。
我回想「最初創業時」說的:
我要快樂、自由、用設計這件事來賺錢。
我也要在設計領域佔有一席之地。
對設計公司管理者而言,設計就是賺錢。
但是,我必須先認清自己。
我必須掌握自己的優勢,知道自己哪裡比別人強。
更重要的,我必須專注的做好設計生意,必須專注的服務客戶。
December 16th, 2008 at 10:46 am
我當初就是這樣考慮去讀藝術研究所的..但現在設計不怎強了
那裡強卻自己也不知道…
不過我心中知道有東西不一樣 。
有得有失摟~
December 16th, 2008 at 11:00 am
想到..
看看媒體相關的哲學書或許有用..保羅‧維希留..麥克‧魯漢..拉康…
至少我覺得是一種養成想事情都不只有表面的習慣
December 18th, 2008 at 1:23 am
浪人劍客也一直在談這個
不再執迷技法,一切都隨心所欲
我們學得越多想得越多,反而離真理越來越遠
在別人的部落格也看到這種見解
如何自然地做出設計,喜歡設計而做設計
那我們就得丟掉那些一點也不重要的想法
http://www.wretch.cc/blog/nuitsolei/6517695
December 30th, 2008 at 2:37 am
同感,最初入行到处都听到灵感来自于生活。若干年后再看这句话,才懂是什么意思!也只有在家休息了半年,天天看老爸老妈忙上忙下,下棋,浇花,吵嘴,还有看着楼下街坊邻居走上走下的时候突然想到的。
March 1st, 2009 at 11:39 am
[...] 原文是回應歐拔這篇:設計呀, 該是我離開你的時候了 [...]
August 14th, 2009 at 8:35 am
是不是
青原惟信禪師對門人說:「老僧三十年前未曾參禪時,見山是山,見水是水。後來參禪悟道,見山不是山,見水不是水。而今個休歇處,依然見山是山,見水是水。」
September 21st, 2011 at 4:11 am
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功力不够深的朋友要三思。。。
老虎与井上先生的共同点都是功夫达到一定的水平,然后遇到瓶颈,才又化整为零,静心思考,然后在混乱之中,再次化零为整。接着达到另一个境界。
这个方法不是不行,但是必须建立在深厚的根基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