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ngfu, stylized

今天跟Kai等人開會討論一個文字內容很多的網站, 回流率要高, 使用族群很廣. 我怎麼想都覺得使用性一定要是第一考量, 於是我提出了幾個想法, Kai驚訝的說, “我一直深信你是堅持全Flash, 喜歡花俏的人”…

Kai的這番話讓我想起以前教授常提的”設計師風格”的問題. Stylized的意思是風格明顯, 當初我的教授們對我的看法有兩種, 1. 有個人風格勝過平淡無奇 2. 不好, 沒法變通. 第2點其實我也認同, 但我不希望因為這樣去”避免”風格. 所以我的結論是, 我要幫每個客戶做出屬於他們的風格.

針對這個案子我提的想法是, 技術先撇開不談, 我希望loading要最小, 效能要高, SEO化, 笨蛋都會使用, 不要讓設計阻擋使用者與內容. Kai也認同, 不過他說了一句要點, “這客戶會找上我們99%是因為我們過去花俏的作品, 他們的期望值是放在我們能怎麼幫他們把東西做炫.” 其實這問題已經困擾我很久了, 有些時候客戶就像病人, 知道我們有某種藥就堅持要我們開處方給他, 就算有其他副作用較輕, 效果一樣的藥他們也不理會.

設計, 對我來說不拘限於視覺, 而是任何事, 從賣場動向到嗅覺, 所有能夠影響一個人的體驗與吸收都是設計. 當我提出不該太花俏時, 我相信我們團隊可以陶醉於設計眼睛看不到的東西, 像是一個網站的動線或是背後密密麻麻的程式碼來確保使用者的瀏覽速度等; 不過, 客戶會滿足嗎? 八成不會, 甚至會覺得這錢花得不值得.

這問題短期之內恐怕是解決不了, 但是只要有一位客戶願意接受”非炫”的網站, 以後的路應該會開始不同.